最近收到出版社的邀請,請我寫文推薦,收到了這本「戀酒事典」的部份草稿並稍微讀過後,我立即答應了邀約。而後收到了正式出版的書,立即整本看完,我再次覺得能推薦這本書是我的榮幸。以下是我在書中的推薦文: 「我們看到的詞語其實不僅是詞語,它代表了一連串繁複的流程、一段高潮迭起的故事、一項窮極一生仍不可得的追索。日常篇章中閃耀的一些詞語,常只不過像沙灘上的晶瑩一瞬即逝,但若誠懇的面對這些兩個字三個字四個字的片段,我們應當心中有所崇敬懷思、有所觸動回應。這本書列出的詞條多半不陌生,作者卻用生命生活的氣力去回應,使「酒」之於你我有了新的啟示。」 我常買書,我買書的決定點在於初次「見面」的三十秒內,先看目錄,再迅速翻閱內文,心中立即有所評價。這次我接到了半本書的電子稿,只看了十分鐘不到,我的推薦文就寫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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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l給女兒的葡萄酒家書 與Mimi喝葡萄酒話Wine 之三 ~Roy 陳忠義
我常去天母的Le Jardin(法文:花園)與負責人Sunny或她丈夫André A Joulian(曾任亞都飯店總經理),以及她的眾多姊妹們喝酒用餐聊天,多年來她進口Pol Roger香檳,講究質感格調的Sunny始終選Pol Roger為House Champagne,她也知道我喜愛Pol Roger,我們一見面,不用多說,第一杯飲料就是Pol Roger──或者Rosé,秋冬有陽光的午間有杯粉紅色的香檳,是個大大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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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餘酒後專欄─Roy 陳忠義
最近讀到Newsweek的「2008年度旅遊」特別報導,用一頁的篇幅報導紐約3家具有歷史的老飯店-The Carlyle、The St. Regis、Essex House-目前都屬於德州與阿拉伯石油大亨所擁有,再度讓我想起每次去紐約在這些飯店喝酒用餐的時光。因為我每次去紐約總喜歡上一些比較Establishment的餐廳,甚至在裡頭看報紙消磨: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還有The Sun、The New York Observer(觀察家,一份報紙型的週報,紙張顏色為鮭魚紅。)所以女兒每次都說「爸爸您老了」,她嘴巴唸雖唸,只要我去紐約,還是先訂我想去的餐廳陪我喝酒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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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篇見習文,主角是某群女人,我是觀察員。
我愛吃甜嗎?我喜歡喝很甜的熱豆漿,可是我咖啡就不愛加糖,我喜歡很甜的沖繩黑糖紅豆麻薯,可是我不喜歡花生糖。但女人啊!我還真的少見不愛甜的。
對於甜食太多人有不同的情結和情節,好像你總有一個部份被甜甜的滋味黏得緊緊,然後這個私密的部份平時都隱於幕後,只有那原來的味道點上舌頭時,大門敞開,奔流湧瀉而出:也許是一道極精緻的手工大師級甜點,像把千種的雲霧凝在內裡,在口中蒸騰發散,你以為抓到了今生的最後一只聖杯,卻又想再多得一些;更可能的是關乎某個過往情境的簡單平民風味:一碗料多豐美的豆花、一支樸拙的芋頭冰、一盒牛奶糖、一包熱呼呼的車輪餅,不是高級貨色、沒有太多學問,只是淡淡的呼應一些遠遠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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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餘酒後專欄─Roy 陳忠義
Cohiba因為卡斯楚而傳奇,古巴雪茄因為卡斯楚而尊貴。
二月下旬統治古巴將近半世紀的Fidel Castro Ruz卡斯楚宣佈不再過問政務,消息傳出,卡斯楚再度成為媒體的焦點;喜歡雪茄的我,聽到這個消息,雖然理解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的道理,但仍有些感嘆:到頭來,任何人、強人、聖者、梟雄等等,最後還是得臣服於時間的洪流。
我的Humidor(雪茄盒)還有幾隻古巴雪茄,點燃一隻我最愛之一的Cohiba Robusto,倒一杯瓜地馬拉限量生產的Rum藍姆酒Zacapa Centenario,翻閱朋友剛從紐約帶給我的兩本雜誌:英國經濟學人周刊The Economit,封面是一隻快抽完的Cohiba,倒立在一個白色的煙灰缸;而美國紐約客周刊The New Yorker的封面是煙灰盤一隻快抽完的Torpedo雪茄(類似魚雷的尖頭),餘煙裊裊勾勒出一個卡斯楚臉部的輪廓。
圖片來源:英國經濟學人周刊The Economit
(吸煙過量有害健康,本部落格及圓頂市集及作者本人均無販售雪茄,亦無在煙商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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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盛的歌這麼唱:人有時候需要一點點打擊,最常見的就是你的女友離你而去。
我當然可以唱唱歌作一個不著邊際的安慰,不過看到你已經空洞失神不知何所似的樣子,我不忍心插科打諢,我想其他的朋友們也如是想。
人生常常有告別的時候,告別常也是最讓人覺得傷心的時候,說出告別的話和被告別的人,誰比誰更好過?在一旁看著告別場合發生的人,心情也是揪在一起。
所以當無可挽回的齟齬發生之時,當爭吵、傷害再不可彌補之時,當那些難以克服的困難終於爆發之時,告別遂成為最後的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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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餘酒後專欄 ~Roy 陳忠義
想享受Michelin米其林三星級的廚藝並不太難,但經營者與廚師同享其名,餐廳所有人甚而被推崇的,可能只有巴黎的Taillevent餐廳。
老饕對米其林三星級的廚師必不陌生,如Alain Ducasse、 Joêl Robuchon 、Nobu Matsuhisa等等,若想嚐一下他們的廚藝也未必飛到法國,在鄰近的香港、澳門、日本,都有以他們之名的餐廳-這是星級主廚的附加價值,摘星本身就有無比的號召力。
但巴黎的三星Taillevent是以餐廳的品牌打響知名度,餐廳所有人Jean-Claude Vriant於今年1月因為肺癌過世,享年71,以現代人來說,是早了一點,追思他的文章不斷出現在歐美各主要媒體,如紐約時報、英國泰晤士報,3月1日英國權威的財經報紙金融時報還提到他。 國際前鋒論壇報權威餐飲評論家Patricia Wells女士曾在文中指出,假如要挑選一位標準的法國人,那非Jean-Claude Vriant莫屬,他是「一位完美的紳士」。
金融時報以egalitarian形容Taillevent,它以待客的殷勤周到又一視同仁的服務,得到世上其它餐廳擁有者的推崇與讚美,這段評語讓我想起與Jean-Claude Vriant的一小段際遇,由他掌局的這場活動絕對是一場高規格又體貼令人難忘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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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l給女兒的葡萄酒家書 與Mimi喝葡萄酒話Wine 之二 ~Roy 陳忠義
生自Baby-boom的我,對「體制」總持叛逆的思考與態度,但身為一個父親對女兒的教養,如妳青春期的人際關係,連我自己都發現都成為「保守派」,尤其又處在「吾家有女初長成」的階段。當年我15歲由嘉義北上就學,發現在牯嶺街或中華商場賣舊洋書舊外文雜誌店可以買到「警總」所查禁不到的華文書或進口雜誌,如Time、Life、Esquire、Look、Saturday Evening Post、Playboy…,包括我當年留長髮及肩,或喜歡用刀叉吃西方餐飲甚於本國餐飲等,都是當年「反骨」之極而今尋常百姓的舉動。我一直吸取外國資訊與國際接軌,突破國民黨教育體系的框框,這是我的反叛,也拓寬了我的國際視野。在「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的時空,舊書攤五花八門的美國雜誌豐富了我的生活,我還買過美國少女雜誌Seventeen,西方女孩17歲的生日有特別的意義,這是一本老字號的刊物,因此我就買Seventeen做為妳的生日禮物,再加上我給妳的卡片與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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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酒是過年後台灣人的收心操,不過拿吃飯喝酒來收心,明顯的文不對題,但事實是沒有人想從懶散變得精實,古老先人的智慧也在此慧黠的提點大家。由奢入儉難,再喘口氣實在是人之常情。於是集體開小差成了名正言順的行為,像是為了接下來的沒日沒夜垂死掙扎,又像是開戰前的壯膽鼓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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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l給女兒的葡萄酒家書 與Mimi喝葡萄酒話Wine 之一 ~Roy 陳忠義 Champagne. Please.
妳還記得嗎?1999年與2000年的兩個暑假,妳到牛津一所語文學校學習英文,期間都有一星期共度的那一小段夏日英倫假期,我們兩次入住在海德公園旁、離Harrods哈洛德百貨公司不遠的Mandarin Oriental文華東方飯店,也去了一些知名餐廳用餐。 先訂位是一定要的,得體的穿著也免不了,到餐廳後,領檯員先把我們引到餐廳的bar或lounge,接著問我們先喝點什麼,妳很自然的回了一句話:Champagne. Please. 我對妳的回答感到高興,可以知道妳懂得「吃飯」了。我們邊喝邊聊,看菜單與酒單,討論當晚點那道菜或喝那個產區的wine。這個時候我把妳當成是同伴,是可以一同討論的人,而常常在這個時刻我們的談話就豐富有趣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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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口Champagne,以及後來我與妳喝的第一杯Champagne,喝的是Pol Roger,就在我們之前常去的台北亞都麗緻,每次到亞都用餐,我們很自然的都先喝杯Pol Roger。Pol Roger是非常英式的選擇,邱吉爾首相的最愛。他曾說「不管得意失意的時候,在我的生命中都不能沒有香檳。」當1965年邱吉爾過世時,Pol Roger在其香檳的瓶頸部貼上一個黑色標籤,並且推出Cuvee Sir Winston Churchill來紀念邱吉爾。邱吉爾是與這個年代遙遠脫節的記憶,但是他很傳神的為香檳的性格做了一個良好的示範。 台北亞都Ritz飯店到2010年就滿30歲了,從以前的Ritz到前幾年改為「麗緻」Landis,自開幕以來,我就在這飯店消磨過28年的歲月,我也仍舊愛叫它Ritz。我想這段美好──或被現在那些年輕的記者動不動就說「低調的奢華」──的時光,應該還會繼續纏綿下去。 Ritz Taipei是台灣第一家成為Leading Hotels of the World世界傑出酒店的一員(台北「西華飯店」後來也加入此訂房系統,目前台灣只有這兩家飯店屬於這體系。倫敦的文華東方飯店也是其中一員。)我在一樓的酒吧度過20餘年的時光,1980與1990年代,每星期至少兩到四個晚上在一樓La Brasserie廳的bar享受happy hours或與友人吃飯─當年Hilton酒店二樓的「黑天鵝」酒廊也是我的選擇─進入21世紀的這幾個年頭,每星期還去個一兩次;一些亞都的老外常客,若在回到亞都,在吧台還可打聽到我的電話。 亞都有很長一段歲月選Pol Roger做House Champagne,而我的理解,當時亞都有別於其它國際酒店都選同一款香檳做House Champagne,讓客人多了一種選擇。而這些年的觀察,我發現不管是年歲多大的女性,一聽到喝香檳,眼睛都會亮起來、並露出愉悅的表情,讓我想起傳說中Dom Perignon在地下酒窖看到氣泡時所發出的讚嘆「天哪!我在喝星星」,我想妳也是如此。絕大多數人已把喝Champagne視為奢華、歡愉情境的綜合,無它,關鍵就在bubbles氣泡;但只有產自La Champagne法國香檳區在,以AOC(法定產區名稱保護制度,規範該產品的製造細節,並授予認證)程序製造的sparking wine氣泡酒,才可稱為Champagne香檳,縱使在法國其它產區所釀製的氣泡酒也不可以冠上Champagne,更不用提其它國家的氣泡酒。瓶子的商標都會標示出Champagne、以及Product of France等幾項重要的文字。此外,在大多情況Champagne都比氣泡酒貴,這是我們第一次喝Champagne時我告訴妳的。如今我們得以享受這樣的美味和優雅,是幾百年來不斷發展而得的,也無怪乎法國人要全力捍衛Champagne這個名字,甚至不惜興訟! 妳第一次喝Champagne,如同其它人的好奇:問「這泡泡怎麼形成的」、「為什麼要用這種杯子」等等,我在餐桌上用簡短的話回應妳的好奇。氣泡是來自酒精發酵的過程會製造二氧化碳,這些積在瓶內沒有溶解的二氧化碳,會隨著液體而浮現就是氣泡;至於香檳杯為什麼都是細長型、而且杯腳stem比較長。氣泡既然是香檳迷人之處,細長型的酒杯可讓氣泡更持久而連續不中斷;杯腳要夠長,是因為那是拿杯子的部位,夠長,手才不會接觸到杯身,而影響香檳的溫度,保持7°C-9°C是最適合享用。而好的香檳因為二次發酵的關係,氣泡纖細卻悠長有勁,直到最後一口,都還可以享受氣泡在口中的舞動。這不是便宜的以二氧化碳加壓的葡萄汽水可以比得上的。 至於什麼時候喝Champagne?我的答案是:經濟條件許可的話,任何時刻都可享用。不過Champagne最常被用做餐前酒或社交場合的飲料,當然也依不同風格的Champagne搭配各式菜餚。 而在妳第一次遠行離台之前,妳已喝過Krug、Moet & Chandon(Dom Perignon)、Bollinger、Charles Heidsieck、Piper Heidsieck、Louis Roederer(Cristal)、Veuve Clicquot、Pommery、Taittinger、Perrier-Jouet、Delbeck等品牌,英國是喝香檳的國家,入境隨俗,因此很理所當然點香檳當開胃酒。而紐約當然更不用說。並且妳一定有發現:手持細長的香檳杯,格外令人有遐思。而氣泡浮飄上來,在水面成一個圈,又是喝香檳和喝其他酒截然不同的體會。 我覺得很高興的是,我們從來沒有辜負以愉悅歡樂為名的香檳,每一次的品飲,都伴隨著一次快樂的回憶,也許是精美的佳餚、也許是餐廳的服務、也許是快樂的交談。我曾聽說有些美國的業務員會在自己的後車廂裡冰幾瓶香檳,如果拿到了case,馬上就開一瓶慶賀。這是我想和妳分享的:若生活中有值得高興的時候,就慶祝它。人生漫長,為歡幾何,不要錯過快樂的時光,而要記住它,慶賀它,讓它成為妳回憶中閃亮的星星。
--作者為葡萄酒講師、《圓頂市集》駐站餐飲作家、資深餐飲記者、著有 Salud!西班牙、時尚生活等書。Email: chungyi123@hotmail.com -- 未成年請勿飲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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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一間屋子,常不只是金錢投資或是需要遮風蔽雨可以簡單概括的決定,一間屋子給人一種決定性的影響,一旦你有了一間屋子,你的生活、想法,甚至個性喜好,都會產生或大或小的變化。我的房子是不是我個人意志的貫徹延伸還是屋子消化了我的人格內在?不知道,也不那麼重要,探究因果不如好好喜愛自己還有自己的屋子,一方天地,可以玩樂也可歇息、可以斯多葛也可以伊比鳩魯,可以忙得天昏地暗也可以清閒無所事事,樂趣實在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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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幾個不約而同的在這兩天丟來msn訊息,說好久不見大家應該聚聚,翻看著快用完的schedule,想著每次都是在這個時候有想歡聚一堂的「發作」,想著去年前年好多年來大家都是這樣子共渡年與年的交界,心情就不由得好起來。 人類文明很是有趣,不管在那裡,過年都是大件事,有許多的習俗和活動,按著規定好的時間作好一個個指定動作,但為什麼要過年?為什麼彼此沒有關連的地域文明都要過年?為什麼四季輪迴要有個happy ending?小時候的你我才不管,這天可以不睡光忙吃喝發懶或是當一晚街上的野孩子,長大了就跟著日曆上的紅字作息,反正大家一樣上班下班,沒人問為何要過年。但卻有人說若是沒有過年作為一個喘息的段落,只怕早就崩潰;又有人說七日一休一年一過是在基因裡的上帝設定,亦步亦趨也就吉祥如意。我不明白如今人在過年是因為月曆快用完產生的制約反應還是天冷自動啟動的反饋機制,總之過年是個提醒,提醒我們過去一年就像隨身的日誌紀事,寫得密密麻麻還是常常一片空白,捨不捨得總得放下;過年也好似預告我們的未來好像101的煙火,興奮倒數後盼望的心願就會綻放,只要你努力。 |
要跨進一個新年頭,總是興奮的,不管過去的十二個月裡是渾渾噩噩還是豐功偉業,到了結算這天都該放下,過得不好的人在這裡立下新志願,過得好的人把舊年作為踏腳石期待再上一層,有年可過表示可以去舊迎新,可以對過去的一年耍賴撒潑,可以高言大志抖落三百六十五天累積的黏滯腐朽。過年就是像是人人有獎的樂透,個個有希望你我有把握,只等凌晨零點開獎,獎品之一就是歡聲雷動的「新年快樂」,獎品之二就是一腳踹開去年的痛快。 今年的跨年party,要考慮已有小朋友的成員,決定在某間居高望遠的公司裡,趁著晚上無人辦場輕鬆的跨年派對。隔著整面的落地窗,你會看到一條條的車潮人潮向著特定地點流動,可以遠眺半個台北市還有101,也可以舒舒服服不用擔心人擠人。雖然目送著長長車潮人龍沒有聲音不在其間,但隱隱的一股興奮就傳來,一種和這城市共同脈動的感受:嗨!路上的朋友們,我沒有和你們一起湧向星光大道,但是我可能比你還興奮。 既是在別人的公司辦公場所,就不能太放肆,也不可能弄個燒烤啤酒飲通海,但還是可以換個方式吃,像這樣的場合,來場potluck再適合不過。一人一道菜,方便準備,還可以互相觀摩手藝,辦公室裡的茶水間有微波爐和小烤箱,加個電磁爐就是溫馨一桌菜。同時我們把十五年前的記憶一起準備過來,一起來回味:陳舊的歌本、解析度很差的老照片、當年娃娃機裡的戰利品、一本大家一起寫的日誌、老吉他和塑膠直笛、黃韻玲的黑膠唱片、Phil Collins的台北演唱會後台pass。 Potluck是個複合字,由pot「鍋子」和luck「幸運」組成,中文譯成「百樂餐」,意指參加聚餐者每人各帶菜餚共享的餐會。這字最早出現在1592年的英國著作中。Potluck結合了二者的字義:你既然不知別人帶了什麼pot,那麼吃到什麼就得看你的luck,好玩的感受也來自於此;而彼此手藝專長不同,用心炮製卻一體同歸,感動的心情也來自於此。做菜本就是一種私人的呈現,像是被編碼讓人易於讀取的DNA,人人都有自己的味道:從家中傳承的、從求學旅外中習得的、從愛好中鑽研努力以得的、因為願意付出而做成的。吃別人帶來的菜,除了全憑運氣的賭興,其實能吃到別人用心做出的一份自己,更是難能可貴的幸運。 Potluck的型式隨意不拘,愛賭的人可以全然開放讓大家自由發揮憑運氣做菜來吃,但風險就是很可能出現許多重覆的「菜色」,所以你可以適時的規範:廚藝實在抱歉的人,就放「大家」一馬讓他搞定飲料零食吧。其他的部份從前菜湯品主菜甜點,樣樣做好適度的分配,別讓一桌子都是沙拉或是義大利麵;也可使用「認領」的方式,先開出明確的菜單菜名和食譜再讓大家選來做給大家吃,菜單項目可以開得多一點;也可以「指定」菜色,這適合於對各自「手路菜」十分了解的團體;再搞怪一點就來拈鬮決定、指定菜系、指定材料。總之如同中文「百樂餐」一樣,百樣樂趣不僅菜色,流程分享一樣百樂。 記得十幾年前還是穿制服的高中大學時代,那時的跨年就是pub和海邊,或是社團辦公室和操場,我們不會在意吃了什麼或是一定要有眩目的煙火,只要是一大群人胡混瞎搞就可以,所以我們拿著吉他坐在河堤唱卡通歌接力跨年、帶著火把和烤肉爐在淡水海邊吃喝鬼吼鬼叫把別人丟進水裡跨年、在pub裡跟著更多不認識的人搖頭吶喊搶主唱的麥克風跨年、在社團辦公室吃火鍋煮泡麵用雨衣破掃把做個上吊鬼掛在大門上跨年。吃得東西乏善可陳卻是樂趣昂揚,重點是你還有一群相處毋須偽裝的友伴、有一份放肆不被控管的特權。 找了個遠一點的面窗座位坐下,看著外頭台北城的歌舞昇平,看著屋內大家的笑鬧還不時夾雜著稚幼的童言童語,悠悠的一種暖流感動昇起,一個個朋友都有不同的故事記憶,這是一種很特別的感動,竟彷若站在窗外望著窗內的隔離:想當年一起胡混的十七八,如今都成了新手爸媽。不禁要想:你們還是我當年認識的的那群青蘋果嗎?朋友走過來坐在身邊,相視一笑,立時如同解咒般回到現實。滋味人情之深刻,不過就是眼前一幅平凡的幸福風景。而「年」,也在觥籌之間笑語聲際,在幸福幸運的心情中輕快飛渡。
--Patrick-- |
《跟著食物去旅行》電子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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